奋力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

近年来,全省税务系统主动适应优化营商环境新要求和经营主体新期待,认真落实《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对标国内一流水平,积极推进政策落实提效、智能办税提速、精细服务提档、税务执法提质,奋力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为湖北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围绕“四提”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围绕政策落实提效,打造降本减负的税收营商环境。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第一时间精准直达经营主体。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和信息技术,精准匹配企业需求,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分时提醒的方式,开展全流程、递进式精准推送,惠及纳税人缴费人4084.1万户次,实现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21.1亿元,2.5万余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低税率优惠76.15亿元、享受研发加计扣除金额达383.22亿元,173户金融机构享受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政策,12.77万户小微企业获得纳税信用贷款1606.8亿元,有效为经营主体减税费负担、降融资成本、增发展底气。

(二)围绕办税缴费提速,打造智能高效的税收营商环境。连续十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109项惠企利民措施,大力提升办税缴费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改造升级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实现233项“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网上通办,税费在线申报比例达到98%以上。优化升级移动办税缴费平台“楚税通”,131项常见税费业务实现掌上办理。试点推出“税费E站”“办税缴费不出村”项目,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办税服务站”,目前已全面覆盖黄石、随州2062个村(社区)。大力推行“无申请退税费”,5项依申请办理退税费事项转为税务部门主动发起,纳税人可网上“一键确认”、自动到账。积极开展自然人股权变更“一事联办”,变“人工审”为“智能筛”,90%以上低风险等级自然人股权变更事项半天即可办结。持续优化“减证便民”,以“承诺”代替“证明”,累计办理“你诺我办”事项74.28万件。

(三)围绕税费服务提档,打造精细便民的税收营商环境。推行党建联创、业务联动、服务联助、组织联盟、指数联发等“五联”护江,积极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和三大都市圈建设。打造“税路通·惟楚有道”跨境税收服务品牌,服务“引进来”和“走出去”企业。优化税费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变“接诉即办”为“未诉先办”。创新推出征纳互动服务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享受“线连线”“面对面”实时专属服务,全省税企互动突破2817万次。推出厅、线、网三位一体的“没办成,我来帮”兜底服务模式,全省共设置专窗208个、专线129条、专码61个,着力解决经营主体办税缴费过程中“急难愁盼”问题梗阻,共受理非正常户注销等各类疑难诉求4400余件次。

(四)围绕行政执法提质,打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推出“法审无忧”创新项目,通过执法审核智能化、全程监督透明化,实现纳税人“权益保障无忧”。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充分运用提示提醒、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税务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推出税收营商环境建设负面清单,为税务执法“立规矩”“划红线”,并聘请特约监督员监督落实,以规范执法促公平公正。积极运用“枫桥式工作法”,用服务温暖人心、用法治化解矛盾,在全省建成131个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着力把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

二、回应群众关切,打造更优税收营商环境

2024年,全省税务系统将认真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坚决落实《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 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关切,推出更多利企便民措施,努力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作出更大贡献。

(一)全力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健全完善、深入落实税务服务先行区建设“一主体五配套”框架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支持和长江沿线省市税务部门互动,进一步做好“税护长江”工程拓展提升和服务先行区建设举措推广工作。持续做优以税咨政品牌,充分挖掘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加强数据集成,强化数据支撑,构建科学直观的经济税源与税收分析指标体系。聚焦“国之大者”“省之要事”“税之大事”,聚焦重大关切和决策所需,加强信息报送,服务领导决策。

(二)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部署,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提质增效。积极对接外部门获取数据,做好涉税优惠信息的“要、用、比、督”工作,更快推动政策落地。进一步健全涉税优惠政策标签体系,同步优化工作流程,切实“让政策找准人”。持续加强政策效应分析,及时总结成效、研判风险、提出建议,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加快推进数字化税务建设。平稳有序推进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扩围管理和服务,扎实稳妥做好新电子税务局、“乐企直联”平台上线工作,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探索云计算、区块链、知识图谱等信息化新技术研究,推动新技术在税务领域融合应用。 围绕“供、要、管、用”四个关键环节,一体化推进税收大数据体系建设。持续提高防范化解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能力,提升平台支撑能力和服务效率。坚持“税费皆重”理念,推进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一网通办”“一厅联办”。

(四)持续打造税费服务创新品牌。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继续抓好“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专项活动。深化征纳互动服务,完善服务运营体系,推动跨区域通办。聚焦化解矛盾纠纷、赋能基层治理,持续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机关建设。进一步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强化诉求办理情况和结果跟踪问效。推进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职能转型升级,提供办税全流程智慧化辅导服务,实现事前推送精准实用、事中辅导便捷高效、事后权益维护及时到位。

(五)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推动统一区域税务行政处罚标准。推广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质量评估机制,持续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高税费精准监管效能,健全“信用+风险”监管机制,着力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低化、对经营主体干扰最小化”。加强与省社会信用平台的信息共享,深化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联合激励措施,进一步规范“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融资。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