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数字化赋能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的有效路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是农村和农民重要的资源和资产。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总结借鉴国内数字化促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典型经验,加快探索湖北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数字化盘活利用的路径,对于激发乡村振兴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数字化赋能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功能效应

一是规模经济效应。由于农村闲置宅基地情况差异较大,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闲置宅基地需求者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符合自身需求的资源。借助信息技术、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等,建立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数据库,将分散的宅基地资源整合,可以形成规模化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供给资源。二是精准配置效应。依托数字技术搭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交易平台,可以破解由于时间、空间限制、信息阻隔导致的宅基地资源难以有效流转的难题。通过交易平台,需求方可在线查看宅基地地理位置、权属情况、利用现状等基本信息,筛选符合要求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供需双方可以通过平台进行沟通,甚至直接在平台上完成使用权流转交易,实现供需的精准匹配。三是成本节约效应。通过标准化的闲置宅基地交易、监管系统和平台,提供集中化、规模化的宅基地资源,一方面,降低供需主体寻找交易对象和谈判的成本;另一方面,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报批、改建等事项办理及部门间协同的数字化,可以降低行政成本。四是创新赋能效应。将数字技术与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相结合,有利于闲置宅基地利用产业链延伸、应用场景创新等。如,在城市郊区或自然资源相对贫乏的地区,在允许改变宅基地用途前提下,可将空闲的宅基地用于发展特色农业,需求主体可以通过线上监控、委托种植等形式在荒废宅基地上种植特色农产品。此外,借助数字技术可以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数字农场、数字科普教育基地、数字旅游等场景和业态。

二、数字化赋能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典型模式

数据平台是数字化赋能宅基地使用权盘活的核心要素。随着数字技术和宅基地信息化的发展,从平台搭建来看,目前数字技术赋能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浙江象山模式:政府主导建立包含“闲置宅基地资源盘活系统”的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浙江省象山县在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中设置“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应用系统”,该系统突出数据共享,贯通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文化和旅游等11个部门,设置了闲置感知、资源发布、资源招商、审批服务、过程监管等5大功能场景。首先,利用电、水数据智能识别闲置宅基地,建立了完整、动态的闲置资源库。象山县将年用电量低于200度、用水量低于30吨的宅基地和农房判别为潜在闲置宅基地,并经基层网格员核查,确认农户是否有盘活意愿。其次,盘活系统接入了国土规划和不动产登记数据以及县产权交易平台、土地流转网等第三方发布平台,对闲置宅基地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多层次市场发布与招商。再次,盘活系统集成合作建房审批、民宿经营审批、营业执照办理、抵押贷款申请等流转及后续的开发运营事项,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最后,盘活系统通过实时监测经营收益、抵押贷款等数据,实现全程“大数据”闭环监管。

(二)浙江常山模式:国企主导建立包含闲置宅基地资源的“两山合作社”。浙江省常山县为解决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产难、金融资金导入农村不易的问题,注资2亿元成立“两山合作社”,并由常山农投集团作为运营主体。“两山合作社”作为全县生态资源存储运营平台,对包括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在内的“山水林田湖草房矿”等生态资源进行收储招商开发。常山县在摸清各类生态资源家底的基础上,搭建“乡村资源数字平台”,将可供开发的闲置资源及低效开发项目以租赁、入股等形式集中收储打包,流转到县“两山合作社”平台。全县按照相对连片的农房5栋以上、宅基地5000平方米以上、经济林100亩以上的标准收储。然后,通过包装策划、基础配套和整合提升,对闲置资源进行招商。有意向的企业在平台搜索,精准匹配所需资源。此外,常山县“两山合作社”还升级上线竞拍、议价等功能,提供“生态贷”、担保等服务,对生态资源主体进行金融赋能。

(三)四川龙泉驿模式:利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搭建包含闲置宅基地资源的“数字农交”平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积极探索数字化、信息化技术与农村产权交易深度融合,以成都农交所龙泉驿子公司为主体搭建农村产权交易数字化服务平台——“数字农交·掌上看地”云平台。该平台集地块交易、国有资产招租、闲置农房租赁、民宿推广等服务于一体。通过对农村资源的影像资料、权属等进行现状采集、整理,形成数字化的项目信息,方便意向出让方和意向受让方摆脱地域、交通等条件限制“云”看地看房,推动农村资源要素盘活。

三、加快探索湖北农村闲置宅基地数字化盘活利用的路径

上述三种模式中,都注重数字平台在闲置资源盘活利用中核心功能的发挥,同时注重闲置资源数据库的建设、数字化整合推广、金融增信以及后期开发利用的数字监管,这些对湖北闲置农房盘活具有借鉴意义。同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财税等政策支持对闲置宅基地盘活也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一)完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加快湖北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筑牢闲置资源盘活利用的基础。加强农村互联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网络普及率。继续推进农村通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速推动5G网络向乡镇及重点建制村延伸覆盖。健全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不断提升农村数字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完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考评体系,推进具备条件的地区城乡数字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加强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统筹规划,积极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

(二)因地制宜搭建盘活利用数字平台。根据湖北各地的发展情况,因地制宜搭建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数字化平台。如,生态禀赋好的地区可以将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资源和其它生态资源融合打包进行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我省赤壁、丹江口、竹溪等已成立相关公司及平台,可以进一步丰富平台功能;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运作较早、较成熟的县市,可以学习四川龙泉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数字化升级经验,建设包含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数字农交”平台;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可以借鉴浙江象山经验,利用前期农村宅基地信息化平台的搭建,开发“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应用系统”,搭建数字化平台。

(三)探索闲置宅基地数字化利用新场景。利用数字技术延伸闲置宅基地开发利用产业链,探索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数字化利用新场景,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充分利用闲置农房和数字技术、数字平台,大力发展数字休闲农业、数字乡村旅游、数字农耕文化、数字农事体验、数字科普教育、数字办公研发等新产业新业态。

(四)推动财税金融体系赋能数字化盘活利用。加大财政预算对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为不同类型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数据平台的构建提供资金支持。加大乡村数字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将相关人员培训纳入各级各类培训计划,按相关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向乡村闲置资源利用个人及经营实体提供贷款优惠和创新服务模式。对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开发利用、经营收益相关税收提供优惠政策。

(作者系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分中心副研究员)

本栏目编辑:刘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