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金融服务 赋能科创企业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科技创新提高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地位。尽管全国很多地区都对科创金融进行了大量探索,但现有金融体系在支持科创企业发展上仍然存在“四个不匹配”:一是金融机构专业能力与科创企业技术性特征不匹配,二是银行的投资收益与交易风险不匹配,三是间接金融要求抵押品与科创企业资产少、难抵押不匹配,四是金融供给偏重后端与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多样化金融需求不匹配。近年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把服务湖北科技强省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四个不匹配”问题,金融支持湖北省科技创新取得实效,持续赋能科创企业发展。

一、近年来取得的成效

(一)加大银企对接力度,推动信贷资金精准投放。一是持续开展金融“早春行”系列融资对接活动。截至2022年末,对接湖北省2569家科技型企业签订授信和贷款协议合计471.9亿元,履约金额470.3亿元,履约率99.7%。二是依托重点产业链加大支持力度。围绕湖北省五大优势产业的325个重大项目授信2258.6亿元,发放贷款1010.2亿元。三是为科创企业提供清单式金融服务。与相关部门共同构建重点企业“白名单”,指导全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截至2022年末贷款余额达5175.6亿元,其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9.1%。在东湖高新区内开展科技企业“首贷”行动,督导32家商业银行100%对接3437家无贷科技型中小企业,目前已授信11.2亿元。

(二)主动争取优惠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一是运用人民银行总行货币政策工具,争取优惠资金落地湖北。2022年指导省内21家金融机构申报首批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再贷款,审批通过贷款金额305.8亿元,支持企业2103家。二是创设“鄂创融”等系列货币政策工具,2022年累计发放再贷款、再贴现99.2亿元。三是积极促成将科创领域贴息政策纳入“稳增长18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满足科创企业融资需求。一是充分利用风险分担机制,积极发放“科保贷”“集合贷”等分担补偿类贷款产品,推广使用“税易贷”“信易贷”等信用贷款产品。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科技创新票据。目前湖北省已发行科创票据10单,累计融资83亿元,加权平均利率1.86%,湖北已成为全国首批主体类科创票据落地的6个省份之一。

(四)坚持上下联动,推进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申建。2015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武汉城市圈获批成为全国第一个且唯一一个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认真总结试点探索经验,形成以“六个专项”为特点的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东湖模式”,获得中央领导和人民银行总行领导的肯定,被人民银行总结提炼为国务院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向全国推广。2022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决定结束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对于试点期间取得的成功经验,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在更大范围内予以复制推广,并鼓励和支持武汉城市圈进一步深入开展金融改革创新”。目前,《武汉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已报送国务院,由国办转人民银行牵头办理。

二、多面发力提升科创企业金融服务质量

要进一步改善科创企业金融服务,需要从根本上把握科创金融所服务对象的高成长属性、科创企业的知识价值属性和科创金融供给完整链条属性。下一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将把更多精力放在破解现行科创金融发展不足中的根源性问题。

(一)加快推进武汉申建全国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积极推动武汉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尽快获批。在试验区内,设立专注服务科创企业的光谷科技银行,争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试验区内设立科创金融事业部或科创金融服务中心,扩大“六专机制”的推广与应用。

(二)加大对科创金融风险的分担力度。加强财政和金融的深度融合,针对科创企业进一步落实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在风险分担中的示范作用。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加大对科创企业首次贷款、早期项目融资的风险分担补偿。构建针对科创金融的专项分险体系,将风险补偿与保险、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的各类科创金融业务有机结合。

(三)积极争取设立理财子公司推动投贷联动落地。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试验区内设立理财子公司,大力引导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在试验区展业。支持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开展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形成管理费收入与投资收益挂钩的浮动机制。探索将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广义信贷业务纳入投贷联动合作同盟,推动投贷联动形成实效。

(四)加强对知识产权收储机制的探索与运用。推动央企资产管理公司发挥专业优势,围绕知识产权收储进行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动态评估评价,为金融机构提供质押物或交易标的处置承诺。形成产业专利池,打通独立运作的知识产权抵质押融资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支持渠道。允许高校、科研院所与省级股权投资基金进行深度合作,通过市场化手段,利用科创类专业子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五)着力构建科创金融供给完整链条。加大对萌芽期、初创期科创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天使投资基金在发掘优质企业上的优势。目前湖北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共415家,其中聚焦早期天使投资的基金管理人不到50家,股权投资主要集中在成熟期企业。推动创投基金投早、增量,形成创投风投机构和下游商业银行之间的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