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破题引领科技创新 赋权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技创新, 发表了一系列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强调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关键地位。2020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根据试点实施方案,科技部等九部委于2020年10月在全国遴选40家单位开展赋权改革试点。经省政府推荐,湖北工业大学代表我省参加国家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两年来,全校上下统一思想,大胆创新,直面高校职务科技成果“不敢转”“不愿转”“转不快”等痛点、难点问题,在全校营造了“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真正实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的损失”的理念。通过两年的实践,学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政策先行,构建畅通的成果转化体系

一是实施职务科技成果统一赋权。对成果转化负面清单之外的职务科技成果,统一赋予成果完成人与学校共同拥有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成果完成人可以自主确定成果转化的方式、价格和对象。此举放开了科研人员自主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手脚,解决了因成果权属导致的个人“不能转”问题。二是最大限度让利科研人员。以成果转让(许可)方式进行转化的项目,学校提取现金收益的4%;以成果作价投资入股进行转化的项目,学校持有成果所占股份的10%,其他收益全部归成果完成人和相关贡献人员,解决了科研人员因转化收益导致的“不愿转”问题。三是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将科技成果类国有资产单列管理,职务科技成果无论转给国有还是非国有公司(关联公司除外)均无需进行资产评估,完全交由市场定价;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公示并备案,无需报国资、财务部门审批,解决了因审批程序繁琐、周期漫长导致的“转不快”问题。四是积极推行“先转化后收益”转化模式。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在成果转化取得实质性经济效益之前,学校和科研人员暂缓收取成果转让收益,解决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因资金困难无力承接的问题。五是完善尽职免责制度。成果管理单位、各级领导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处置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不承担科技成果转化及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破除了因担心国有资产流失、管理人员瞻前顾后“不敢转”的问题。

二、机制保障,建立高效的专业化服务体系

为了最大限度保护科研人员创造成果、转化成果的积极性,学校同步完善了七项配套办法,努力为科研人员施展才华创造条件。一是加强政策激励引导。学校将成果转化纳入考评体系,在职称评审、项目推荐、人才评价、岗位考核等方面,对成果转化绩优者予以倾斜;坚持每年评选表彰“服务湖北年度标兵”,真正让科技人员名利双收。二是搭建校地合作平台。截至目前,学校在全省各地已建产业技术研究院16家,企校联合创新中心79家,成果转化基地5家,与近3000家湖北企业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三是加强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建设。目前已建中试平台5家,涵盖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食品酿造等领域,促进科技成果快速熟化。四是大力实施科技人员蹲点企业“三百工程”。全校500多名科技人员常年驻点企业,零距离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五是加强科研工作的组织性。整合学校优势科技资源,围绕小龙虾等重点产业链开展上下游联动创新。六是设立成果转化基金。重点支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科技成果熟化研究和转化推广。七是构建“市场化运营+事业化管理”的运行模式,做实做强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三、融合发展,加速科技成果“纸变钱”

改革实施两年来,学校探索建立了较为完善、操作性强的职务成果转化制度体系,科研人员主动转化职务成果的积极性明显提升,成果创造与转化对接的渠道进一步畅通,成果转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了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三者良性互动、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2022年,学校签订各类技术合同657项,到账超过2亿元,同比增长30%。改革两年来,全校知识产权转让金额达5758万元,与改革前两年相比增长707%,是改革前10年总和的5倍,改革充分激发了科技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我校张晓星教授团队历经数十年,对SF6替代气体开展了系统研究,对现有设备结构、绝缘和密封材料进行改进和升级,并成功研制出国内首台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10KV环保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该团队利用赋权改革政策,在与投资合伙人经过充分沟通和洽谈后,对职务科技成果没有进行资产评估,共同注册成立了湖北楚云电气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该团队的“环保型气体绝缘设备补气方法及其装置”和“新型环保绝缘气体与设备内固体材料相容性的评估方法”两项发明专利以300万元的价格作价入股,占股30%,其中,学校占股3%(即成果所占股权的10%),由学校资产经营公司代持。该公司目前已正式投产,形成年生产5000台新型环保气体环网柜的能力,年销售额可达3个亿,年利税5000万元以上。

四、总结经验,推进改革走向纵深

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赋权改革和科技成果转化,以转化应用导向带动科技创新,进一步探索优化更高效、更科学、更合理的成果转化途径,建立成果转化服务团队的激励机制,加强专业化机构和专职转化队伍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一是进一步规范成果赋权流程,梳理、完善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制度。二是完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畅通成果供需对接渠道。三是强化中试基地建设,推进成果快速熟化。四是探索“先转化后收益”成果转化模式,提升中小企业承接成果转化能力。五是改革职务科技成果的国资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和退出机制,探索职务科技成果退出或部分退出国资管理的机制和模式。六是推进人才评价、成果评价改革,改变科技人员“唯论文、唯奖励”的单一评价机制。

(作者系湖北工业大学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