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党建引领 持续发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

群众是基层治理的重要主体,充分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参与度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近年来,我省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载体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探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基础性工程,共同缔造在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治理效能上,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有力有序推动共同缔造试点扩面的阶段,需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强化组织建设,广泛深入联系群众。一是建强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基层治理单元,坚持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村民小组(小区)为基础单元、湾落(楼栋)为基点单元,强化治理单元功能。落实党员下沉要求,将党组织单元延伸到距离群众最近的生活单元,增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组织体系建设“纵向到底”。着力选优配强基层骨干,以政治素养高、政策情况清、邻里关系好、协调能力强的标准,精选党员骨干担任党小组组长与党员中心户,在宣传党的政策、收集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服务广大群众等方面发挥好作用,确保党组织体系的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二是培育社会组织,织密联系网络。推动工青妇组织体系延伸到基层,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特定人群的组织化程度。广泛了解辖区退休老干部、退役军人、文体积极分子等基本情况;多方收集大学毕业生、致富带头人等优秀人才情况;梳理居民中的医生、教师、律师等骨干情况,建立网格“人才数据库”。发动辖区党员、医生、律师等组建邻里互助类、矛盾调处类、扶老助残类各种社会组织,集聚群众力量。根据兴趣爱好、职业特长等,发动群众组建各种志愿组织、娱乐组织。通过“横向到边”的社会组织建设,逐步实现每一位群众至少有一个社会组织归属,丰富群众之间的社会联系。

二、提升服务水平,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一是提升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做好基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基层需求为导向,持续推动服务、资源、平台下沉,让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服务群众,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治理成效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二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关系。以下沉党员、党员中心户为主体,开展“党组织领项目、党员领任务”等活动,党员带头助贫、助学、助残、助老、助困,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组织有活力、党员起作用、群众得实惠”的目标,加强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信任和认同。三是开展邻里互助服务活动,提高群众归属感。互助式志愿服务能最大限度激发居民群众之间的情感。基层党组织要带领基层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以及热心的居民群众开展互助式志愿服务,把便民服务做到家门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日常生活中、把温暖关怀送到群众心坎上。

三、丰富工作方式,培育邻里共同体意识。一是加强理论宣传,树立参与理念。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文化活动,宣传解释新时代党关于基层治理的理念、政策。以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让“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观念持续深入人心。二是开展主题活动,激发参与意愿。从群众可见可知可感的实事小事做起,以群众选择的房前屋后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改造升级等实事项目为载体,发动群众“一起干”。组织共同立规建制,基层党组织通过带领群众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三是表彰先进典型,营造参与氛围。选树表彰在基层治理、便民服务、化解矛盾、点亮心愿、志愿服务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群众行有尺度、做有准则。规范“以奖代补”项目的申报、备案、实施、验收、奖补等流程,以奖补资金激励先进,激发群众等多方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爱心银行”“时间银行”等正向激励活动,以长效激励机制引导群众持续参与。

四、完善制度体系,尊重群众主体地位。一是完善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坚持问需于民。定期走访、定期入户,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诉求,精准把握民之所需、民之所盼。在了解民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调研,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位,以群众需求的“最大公约数”作为工作切入点,以“利益相关”撬动群众共谋共建的最大动力。二是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坚持问计于民。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制度建设,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搭建群众相互沟通的平台。建立党群协商议事会、居民议事会、塆组会等多方参与的协商平台,探索议事型、对话型、共建型、联动型、开放型等议事协商形式,完善议事协商、民主听证等机制。让群众有序参与共谋协商,实现群众的事让群众做主,调动群众共建共管的积极性。三是完善群众监督评议制度,坚持问效于民。完善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将权力公开化、透明化,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健全群众监督管理机制,发动群众对共建过程和成果进行监督和管理。建立重要事项群众评议制度,以“服务谁、谁评价”的原则,组织群众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评价和反馈。以共管共评让共建更有力。用好群众评价反馈结果,对群众满意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制度性成果;对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积极整改落实,让群众共享基层治理成果。

  (作者单位: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分中心)

责任编辑:宋星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