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赋能 打造生态环境智慧执法新格局

近年来,湖北省聚焦执法监管科技化赋能、精准化执法、智慧化监管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依托现代科技力量,运用智能管理手段,积极推行远程立体监管和实时精准执法,探索“非现场执法全流程闭环”新模式,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智慧执法新格局,有效助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呈现改善态势,长江、汉江干流湖北段水质持续总体为优,丹江口水库水质保持Ⅱ类,省控、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均优于年度考核要求,2023年首次实现省控水库水质全优良;近年来,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一、筑牢生态环境智慧监管支撑。坚持科技赋能,深入推进基于长江大保护智慧平台的“一平台”“一套数”建设,有力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远程立体支撑服务能力。丰富前端感知体系,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平台建设,对接整合行政审批、污染源自动监控等20多个业务子系统,搭建形成全省智慧监管综合平台,有效补充前端感知体系。整合数据资源应用,持续拓展数据资源获取范围、采集能力和整合能力,共接入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及雪亮工程应急管理企业监控等监测监控点位21713个,初步建成全省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汇聚环境数据资源65亿条,为大数据执法监管应用分析提供数据支撑。强化信息系统集成,建设全省监控数据报警中心,实现与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及移动执法系统业务联动,推进省市县跨系统跨层级协同处置,实现监控报警全过程全链条闭环处置。如,宜昌市深挖数据潜能,打造城市大脑“蓝天卫士”,建设大气环境数据仓,智能运用企业红黄绿“环保码”,相关工作做法被纳入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实践优秀案例。

二、夯实执法监管信息化应用基础。深入推进监管对象扩面提质,紧盯全省水环境、大气环境重点监管对象,不断扩宽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监管边界,确保底数摸清、管控精准,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322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省自动监控系统联网,1066家重点排污单位采取用电用能、视频探头、振动监控等其他替代性监控措施并联网。大力拓展平台功能,推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架构升级,新建重污染天气应对及水质异常等20余种数据有效性判别模型,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多元化运用分析。2023年通过精准推送问题线索,指导地方查办环境违法案件108件,其中1个案件被生态环境部转发推广。强化智慧执法技术力量支撑,组建由平台维护、技术分析、现场巡查和综合协调等人员组成的运维团队,共抽调技术专家290余人次,参加全省大气监督帮扶、“两打”专项执法等现场帮扶工作120余次,累计巡检维护自动监测设备4637次,对902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运行实现常态化远程监管,先后对367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提出帮扶意见。

三、完善智慧执法监管工作机制保障。实行常态化预警督办机制,通过违法行为AI识别、预警信息精准推送、网格化核查处置,探索构建在线数据异常和智能监控预警督办机制,实施每月一督办、每季一通报,强化自动监控数据实战化应用。2018—2023年,全省超标预警响应并跟踪督办2.3万余次,下达监察通知55份,应用自动监控数据超标线索查办了295起环境违法案件。实行常态化调度推进机制,依托现有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建立实施“月调度、季评审、年总评”调度机制,加强重点执法项目专项调度梳理,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10余次调度分析会,对标对表找差距,督促各地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实行常态化会商联动机制,持续深化与公检法机关以及水利、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省级统筹联动机制,通过信息共享、联发文件、联合培训、联合行动,切实增强生态环境执法合力。2023年组织联合会商、联合执法7次,对3起“两打”案件联合实施挂牌督办。

四、全面加强信息化执法装备配备应用。持续深化、构建以执法大练兵为核心的队伍建设体系,统筹抓好技能培训、实战比武、装备配备等各项工作。推进执法装备配备,以执法机构规范化创建为契机,组织17个市(州)全面加强执法队伍装备建设,对个人移动执法装备、现场执法辅助设备、执法通信设备、应急物资储备等装备进行补缺升级,深化执法应用,切实提升执法效能。强化新技术新装备实战实训,2023年组织开展执法尖兵、污染源在线监控等10个班次1100人次业务培训,连续3年举办“两法衔接”联合培训,先后培训生态环境、公安等系统执法人员400人次。会同省总工会、省妇联,连续3年联合组织、表彰技能比武活动,锻造“执法尖兵”,带动基层执法人员提升新技术新装备运用能力和水平。